发文标题: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温政办[2021]58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21-9-13
实施时间: 2021-9-13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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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各类负担和成本,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上级减负降本政策
  1.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优惠政策。(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含本数)以下免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含本数)。执行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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