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08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3]22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7-28
实施时间: 2023-7-28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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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工商联:
  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动全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0108号)收悉,结合税务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调整预征率
  近年来,部分纳税人反映,我区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比相邻省区高,不利于企业资金周转,也不利于税收收入的均衡入库。为此,我们对相关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研,并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于2021年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2021年第2号),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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