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81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3]22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7-28
实施时间: 2023-7-28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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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王雪沣委员:
  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关于出台破产企业涉税问题实施意见的提案(第0081号)收悉,结合税务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于2022年重新发布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办法》,如企业在破产过程中,确实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准。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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