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海关关于进一步落实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便利化措施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海关
发文时间: 2022-11-3
实施时间: 2022-11-3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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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便利化措施,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助企纾困降成本,支持植物种苗引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境种苗附条件提离存放场所考核申请
  (一)海关信用等级不为失信企业的进口企业,方可申请。
  (二)存放场所应具备如下条件:
  1.场所相对固定,具备相对独立的存放空间和视频监控系统;
  2.环境干净整洁,无病媒生物滋生;
  3.出入库管理制度完备,出入库记录完整、准确;
  4.具备防止有害生物逃逸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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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进境种苗附条件提离存放场所考核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