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海关
发文时间: 2023-7-7
实施时间: 2023-7-7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6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按照海关总署工作要求,结合关区实际,制定《深圳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0条》。
  一、巩固先进制造产业优势
  提供重大项目进口成套设备“一站式”通关服务,支持先进制造业生产设备进口。开展跨直属关区口岸与属地协同监管改革,持续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进一步扩大高新技术设备料件“合格保证+符合性验证”便利化措施实施范围。用好“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与分析系统”,对重点科研项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