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海关关于明确“互联网+网上稽核查”监管模式相关事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海关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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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深圳海关自2020年1月开展“互联网+网上稽核查”监管模式试点工作,并发布《深圳海关关于全面深化推广“互联网+网上稽核查”监管模式的通告》(以下简称原通告)。经试点措施不断积累、优化,试点工作逐步成熟、完善,现就原通告部分内容进一步明确如下:

  更新对接标准等事宜
  企业按照原通告申请流程向属地海关申请对接培育和实施对接,具体对接申请表、对接数据标准等请按照本通告要求(详见附1-7)自查梳理后,提交相关资料。

  更新对接企业差别化管理措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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