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海关关于推广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确认“云确权”作业模式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4-21
实施时间: 2023-4-2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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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相关部署,进一步提高深圳口岸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确认效率,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现决定在深圳关区推广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确认“云确权”作业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云确权”适用范围
  “云确权”是指海关通过互联网即时沟通软件联系知识产权权利人对货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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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知识产权“云确权”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