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1-16
实施时间: 2023-12-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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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用人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本市自2023年12月1日起,优化调整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申报缴费流程内容
  自2023年12月1日起,将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费人)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具体范围是:
  (一)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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