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沙海关长沙关区特殊监管区域内复制推广“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公告
发文文号: 长沙海关2016年第2号公告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5-16
实施时间: 2016-5-16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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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更好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作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海关总署关于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署加发〔2015〕277号)有关规定,现就长沙关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复制推广“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
  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指允许非保税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储存,与保税货物一同参与集拼、分拨,根据国内外采购订单最终确定货物实际离境出口或返回境内区外。根据货物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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