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04]11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28
实施时间: 2004-6-28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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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总局、省局要求,市局对目前执行的、市局出台的税收业务制度、办法、规定以及涉及征纳双方的规范性文件(以下称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大规模的集中清理,根据清理情况,确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废止本文附件所列3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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