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三届政协第一次会议第73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陕税函[2023]17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0-18
实施时间: 2023-10-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5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曹卫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发挥社会资源补充优势、推动我省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其中,关于“建议政府针对非营利养老机构的注册资金及持续补充进来的运营资金向其股东提供税前抵扣政策”的意见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认真梳理了政策,进行了研究讨论,现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陕西省税务局十分重视养老产业发展,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各项安排部署,积极响应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目前,国家支持养老服务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如下:一是根据《中华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