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4]9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20
实施时间: 2004-4-20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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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我市供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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