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4]20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8
实施时间: 2004-9-8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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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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