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041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函[2023]9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5-12
实施时间: 2023-5-12
法规类型: 上海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6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万建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市属国企在中心城区相关载体资源创新发展与产业能级提升的建议》提案收悉,该提案从市属国企加强运用中心城区载体资源方面提出了较好的建议,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经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市属企业现有载体资源与所在区域发展相结合”建议的答复
  市经济信息化委出台了低效工业用地标准指南、产业用地指南、产业结构调整补助办法等政策,为市属国企存量产业用地的分类处置提供相关标准和资金支持;市规划资源局制定《城市更新指引》《上海市......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