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
发文文号: 京人社发[2023]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3-7-7
实施时间: 2023-9-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结合本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90元。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24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51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78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