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财综[2023]107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0-13
实施时间: 2023-10-13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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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全省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促进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制定了《安徽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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