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4]1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0
实施时间: 2004-1-2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2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转发给你们,《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