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时间: 2023-10-8
实施时间: 2023-10-8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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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让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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