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市监规[2023]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3-8-29
实施时间: 2023-8-29
失效时间: 2028-8-28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5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为规范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行为,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2023〕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要求,结合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省局对《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进行了修订,已经8月29日省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