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市监注册[2020]90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0-1-19
实施时间: 2020-1-19
失效时间: 2025-1-18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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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科经委、经委(商务委),各区公安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部门:
  为落实《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19〕17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49号)、《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上海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办规〔2018〕29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全面推广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加快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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