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广告发布登记行政许可有关事宜的通告
发文文号: 沪市监广告[2021]48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1-9-16
实施时间: 2021-9-16
法规类型: 广告监督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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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经修改,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实施广告发布登记行政许可。依法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以下统称“广告发布单位”)无需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即可开展广告发布活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再要求广告发布单位提供广告发布登记相关行政许可材料。
  广告发布登记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广告发布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导向意识,依法合规开展广告发布活动,切实履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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