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修订试用稿]》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5]2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2-8
实施时间: 2005-2-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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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修订试用稿)》(青国税发〔2004〕11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已于2004年7月1日制订下发。现对此“管理规定”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明确,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关于对企业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资格认定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防伪税控企业资格认定的通知》(国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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