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关于印发《关于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社会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名单核定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科规[2021]1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海关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21-8-31
实施时间: 2021-9-2
失效时间: 2025-4-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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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等《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5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社会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名单核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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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享受进口税收政策核定申请表(暂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