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调整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规[2023]1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3-7-11
实施时间: 2023-7-13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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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经市政府同意,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61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增加额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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