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5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函[2023]10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6-21
实施时间: 2023-6-21
法规类型: 上海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45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曹文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对策建议的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上海国资国企坚持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为核心,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重要实现形式,以建立有利于企业家成长集聚的制度性建设为根本,全面加快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提案中,您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对加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事项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五项建议。您的建议对于下一步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与民营企业、民营资本协同合作,具有重要参考及借鉴意义。
  一、关于“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