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产权[2022]31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12-22
实施时间: 2022-12-22
法规类型: 上海 浙江 江苏 安徽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江苏 上海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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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及《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高标准打造长三角产权市场体系,高质量建设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高水平推动长三角产权市场一体化合作,上海市国资委、江苏省国资委、浙江省国资委、安徽省国资委制定了《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建设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推进落实。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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