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法规[2023]4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2-6
实施时间: 2023-2-6
法规类型: 上海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6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水平,根据《上海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委对现行国资监管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2022年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修改条款予以公布。
  附件:
  1.上海市国资委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22年)
  2.上海市国资委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

  附件1
  上海市国资委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22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