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规[2022]2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2-12-29
实施时间: 2023-1-1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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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根据我市深化“五个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巩固发挥服务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提升服务业整体质量和能级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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