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意见
发文文号: 沪工商规[2018]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9-6
实施时间: 2018-9-6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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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监管局、工商机场分局,各区税务局,各区商务委(经委),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更大释放创业创新活力,现就进一步改革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破解堵点痛点,降低企业注销制度成本
  努力破解企业注销“堵点”、“痛点”,建立规范畅通的退出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因股东缺失等原因导致的“注销难”问题。
  (一)对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股东失联、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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