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的意见
发文文号: 沪市监规范[2019]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9-3-4
实施时间: 2019-3-4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落实《上海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现就本市进一步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上海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部署,继续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感受度和满意度,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