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日常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农[2023]136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11-2
实施时间: 2023-11-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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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厅研究制定了《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日常违法违规行为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范资金安排使用
  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安排使用资金,在资金支持方向内聚焦支持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严禁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支出标准,资金不得擅自用于单位基本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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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日常违法违规行为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