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关于延长《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发[2023]1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发文时间: 2023-10-8
实施时间: 2023-10-8
法规类型: 担保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61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就业促进中心、各区财政局、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基金管理中心、有关经办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创业担保贷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有序推进,决定将《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6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5月30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2023年10月8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