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21]1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3-12
实施时间: 2021-3-12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6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会计管理工作的内在要求......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