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0-30
实施时间: 2023-12-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宁夏 青海 陕西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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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动西北五省(区)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西北地区税务执法实际,制定《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现予以发布,根据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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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