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23]2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3-10-23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会计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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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我部修订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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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