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推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0-31
实施时间: 2023-1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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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便利缴费人,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自2023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
  一、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是指税务机关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向缴费人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
  二、缴费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缴费人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后,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到达电子税务局缴费人端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三、税务机关向缴费人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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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