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9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税[2020]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12-23
实施时间: 2019-12-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5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获得2019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组织名单及有效期起始年度予以公布。
  附件:吉林省2019年度获得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组织名单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19年12月23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