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松原宝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监管关注函
发文文号: 吉财监函[2020]2100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12-11
实施时间: 2020-12-11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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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松原宝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0〕605号)的要求,我厅派出检查组于2020年8至11月对你公司2019年至2020年6月的机构设置、内部管理、执业质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本次检查中,检查组共调阅了你公司出具的8份业务报告:《审计报告》(松宝会审字〔2020〕第026号)、《审计报告》(松宝会审字〔2020〕第055号)、《审计报告》(松宝会审字〔2020〕第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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