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定期报送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情况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资[2021]239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3-29
实施时间: 2021-3-29
法规类型: 吉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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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关于全面推开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通知》(吉国企改组〔2021〕1号)和2021年省政府重点目标责任制中第68项“完成省直部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为全面掌握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从4月起对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月调度,请各部门于每月5日前填写《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财政厅。
  请各部门4月5日前报送《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进展情况表(3月份)》时,一并报送《经营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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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进展情况表.xlsx    
附件2: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联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