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暂停征收和调整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税[2016]42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5-31
实施时间: 2016-6-1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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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委、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物价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会议和全省加强软环境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我们对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专项清理规范。经省政府批准,决定暂停征收和调整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征收的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暂停征收消防产品、安防产品、消防工程、安防工程质量监督检验费,城市卫生费,人民防空建设四项费用以及雷电防护设施安全检测费4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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