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吉林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工信规划[2023]278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时间: 2023-10-8
实施时间: 2023-10-8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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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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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吉林省 2023 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