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33号
发文部门: 司法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10-26
实施时间: 2023-12-1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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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5次委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司法部2023年第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
  司法部部长:贺荣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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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pdf    
附件2:《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