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核定成都卷烟厂等2户企业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5]5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5-1-18
实施时间: 2005-1-18
失效时间: 2009-5-1
法规类型: 消费税个案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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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申报新牌号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请示》(川国税发[2004]113号)和《关于申报新牌号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请示》(川国税发[2004]1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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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废止有关核定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文件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9]38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9-7-17
实施时间:20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