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695号[商贸监管类13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3-8-22
实施时间: 2023-8-2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内地与港澳检验检疫互认及提高旅客从港澳入境内地免税额度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移民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内地与港澳检验检疫互认事宜
  海关总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全力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由于港澳地区没有成规模的养殖业和种植业,动植物检疫保护水平相对较低,港澳地区与内地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措施和有关技术标准均差异较大。就内地与港澳检验检疫互认问题,海关总署与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主管部门进行过多次交流,包括澳门市政署在内的有关部门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