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商务部 上述未列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
发文时间: 2023-10-10
实施时间: 2023-10-10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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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对外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计划,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加快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根据商务部、中央宣传部、外交部、财政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2012年第3号公告(《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经企业申报、省市初审、第三方专业机构合规性审核、专家评审、有关部门复核、社会公示等程序,商务部、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共同认定了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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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pdf    
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