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集中簿记建档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3]3008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3-10-13
实施时间: 2023-10-13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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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自2023年10月16日起,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挂牌的公司债券可以在本所信用债券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本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集中簿记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工作的有序衔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本所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可以使用本所簿记建档系统,也可以由簿记管理人自行组织簿记。过渡期结束后,簿记管理人应当使用本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发行。
  二、本所集中簿记建档采取系统集中、场所不强制集中的方式开展。相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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