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23]1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3-9-22
实施时间: 2023-9-22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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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和国务院印发的《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国发〔2022〕13号),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扩大开放、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支持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先行试点,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所,根据设立地点的行政区划,标准用名为XX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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