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发[2023]1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3-9-27
实施时间: 2023-11-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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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9月18日
  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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