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人社规[2023]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8-18
实施时间: 2023-10-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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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县(市、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不断完善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70号)等规定,现将规范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缴对象
  具有广西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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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