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总工会财务资产管理部关于规范开展全省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经费返还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工财[2023]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3-25
实施时间: 2023-1-1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工会经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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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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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总工会财务资产管理部关于规范开展全省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经费返还工作的通知(闽工财〔2023〕7号).pdf